医学部2015年下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有关事项的通知
医学部各学院、各位同学:
2015年下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工作即将开始,现将医学部答辩相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资格审核时间安排:
10月 8-9日①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、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
②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
10月12日 第一临床学院、基础医学院、护理学院学历博士
10月13日 第二临床学院、口腔医学院、公共卫生学院、药学院学历博士
10月14-16日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
资格审核地点:医学部学科建设与科研管理处(医学部行政楼215室)
联系电话:027-68759327
二、资格审核材料要求:
学历博士:
1、发表学术论文原件(SCI文章要求有医学部图书馆的检索证明)
2、课程成绩单
3、学位答辩论文一本(导师审核通过并签字)
4、武汉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表(导师及学院审核通过并签字盖章)
5、答辩论文网上评议申请表
6、文章如有未见刊或共同第一作者请提交情况说明
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、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:
1、硕士毕业证、学位证、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
2、外语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证书
3、博士课程成绩单
4、推荐书(两位临床医学、口腔医学教授或主任医师推荐)
5、发表学术论文原件(SCI文章要求有医学部图书馆的检索证明)
6、临床病例分析报告六例
7、临床工作总结一篇(不少于3000字,导师审核通过)
8、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一份
9、博士学位论文一本(导师审核通过并签字)
10、照片要求,两寸蓝色同底一张(电子版要求小于10KB)
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:
1、硕士毕业证、学位证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原件
2、发表学术论文原件(SCI文章要求有医学部图书馆的检索证明)
3、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一份
4、学位答辩论文一本(导师审核通过并签字)
5、照片要求,两寸蓝色同底一张(电子版要求小于10KB)
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:
1、本科毕业证、学位证、身份证、研修班结业证书原件(复印件一份A4)
2、同等学力国家考试成绩单(网上打印)
3、课程学习学费发票原件
4、专业课及专业外语考试成绩(资格审核时在医学部查询,成绩一年内有效)
5、发表学术论文原件两篇(其中一篇要求署名武汉大学,与答辩专业相关的论著)
6、学位答辩论文一本(导师审核通过并签字)
7、照片要求,两寸蓝色同底一张(电子版要求小于10KB)
三、学位论文重复率检测:(请按各学院要求完成)
四、学位论文评议要求:
医学部博士学位答辩论文按要求全部送国家教育部学位中心“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开放平台”进行“网上评议”。学历博士送评三份,在职临床医师申请临床医学、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人员送评五份,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送评六份。送审时间:10月31日前,送审地点: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处
五、论文答辨时间要求:
学校要求10月底至11月底完成,具体时间由导师确定。
下半年参加答辩的研究生,请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论文答辨资格审核,逾期不再受理。
武汉大学医学部学科建设与科研管理处
2015年9月24日